10月9-12日,广州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的情况进行检查,目的是通过对《药品管理法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,以及加强对《药品管理法》的宣传,进一步提高药品管理行政执法水平,切实解决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搞好生产、经营、使用以及价格、广告、假劣药品等方面的监督管理,严厉打击违法行为,规范药品市场秩序,形成依法、诚信、服务的药品市场新局面,让人民群众放心。
这次执法检查,市人大代表围绕《药品管理法》规定的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监督管理,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“看病难、吃药贵”等热点、难点、重点问题进行。9日,市人大代表召开工作预备会,学习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实施条例》及其相关的法律、药品知识,以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。10日,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力同志向市人大代表作市政府贯彻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情况的报告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工作:一是关于《药品管理法》及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的学习宣传情况;二是关于药品生产、经营的监管情况;三是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情况;四是关于药品广告监督的情况;五是关于药品价格监管的情况;六是关于农村药品“两网”建设的情况;七是关于特殊药品监管的情况;八是关于中药的产业化发展情况。围绕这个报告,市人大代表审阅市政府相关部门书面工作汇报,主要是检查市政府及法律实施主管部门的执法工作,及时解决法律施行中存在的问题,促进法律的进一步施行和公正执法。
市人大代表分成四个检查组,在11、12日两天到有关单位现场了解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,分别走访了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、广州市药品检验所、广州市越秀区来吉祥平价大药房、广州致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北京同仁堂广州市药店有限公司农林分店、广州市汉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、广州采芝林北京路药材商场零售中心、广州健心药业有限公司、广东康发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康华清大药房、广州拜迪生物医疗有限公司、广州市宝之林东川药店、广州星群药业有限公司、广州市东山区百济抗肿瘤药房、广州珠江制药厂、广东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、广州陈李济药厂,认真听取了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。
这次检查活动,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情况十分满意,并给予较高评价,认为自《药品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例》公布实施以来,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该法的普及宣传工作,加强日常监督检查,依法实施行政许可,适时开展专项打假活动,严格实施行政处罚,积极服务和帮促企业,正确履行法定职责。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秩序明显好转,政府控制药品质量的能力进一步提高,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更加得到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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